法官阻擋川普最新公民身分規則 DHS 還要兩天才執行就遭叫停
USCIS 擴大「外國政府雇員」定義;新規僅適用於9月4日以後出生的兒童,法官已先下令阻止對數千個家庭執行

- USCIS 已不再採用狹義的「外國外交官」分類,改用範圍大幅擴大的「外國政府雇員」,使更多在美出生、父母任職外國政府的兒童可能不再自動取得公民身分。
- 這項變更僅適用於2026年9月4日以後出生的兒童。若外國政府雇員的子女早一天出生,其原本擁有的公民身分狀態不受影響。
- 馬里蘭州聯邦法官9月2日阻止對全國受影響家庭執行相關行政命令,時間點比新規生效早兩天。因此,DHS 表示目前不會對禁制令涵蓋的任何人適用這項新規。
- DHS 承認無法統計可能受影響的兒童人數。國務院資料顯示,在美外國使團工作人員及其眷屬超過12萬4000人,但 DHS 表示,這項數字無法說明其中有多少家庭符合新規的狹窄條件。
一個原本狹窄的定義,突然大幅擴張
直到本月,只有獲認證的大使及享有類似保護的外交官子女,不在原則上適用於幾乎所有美國出生者的出生公民權保障範圍內。其他為外國政府工作的民眾通常沒有相同的法律例外,因此他們的子女仍會自動被承認為美國公民。
如今情況已經改變。9月4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以範圍更廣的新分類取代舊分類,為更多父母任職外國政府的子女開放自願申請永久居留的途徑,但這並不代表取得公民身分。根據新定義,只要父母在所屬政府擔任正式職務、以本國國民身分在本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工作,或任職於享有自身外交類豁免權的國際組織,就可能符合資格。
不過,仍有許多人不屬於新分類。直接為外國官員工作的家務人員、國營企業員工、受非本國政府雇用的工作人員、多數外部承包商,以及在美國居留純粹出於私人理由的政府雇員,都被排除在外。
關鍵就在出生日期
有一項容易被忽略、卻攸關適用對象的細節:新規不溯及既往,只嚴格適用於9月4日生效日當天或之後出生的嬰兒。若子女在新規生效前一週出生,即使父母是完全相同的外國政府雇員,子女原本擁有的公民身分狀態仍維持不變。只有9月4日以後出生的嬰兒,才會受到這項擴大定義影響。
行政命令再度挑戰出生公民權
這項登記規定,是更大規模法律爭議的一環。川普總統8月6日簽署第14418號行政命令〈持續保護美國公民身分的意義與價值〉;約5週前,美國最高法院才以6比3裁決,推翻他在2025年首次終止出生公民權的嘗試。
這次行政命令沒有採取前次的廣泛做法,而是劃出3類其主張不受最高法院裁決影響的對象:所謂「敵對外國人」(與被指定恐怖組織有關聯者)、透過付費安排以在美國出生取得公民身分者,以及父母任一方任職外國政府者——前提是雙親都不是美國公民。行政命令也要求聯邦機關在30天內發布執行指引,期限大約就在 USCIS 公布新規的同一週到期。
法官搶在新規上路前出手
就在 USCIS 公布新規前兩天,馬里蘭州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Deborah Boardman 先讓川普政府遭遇挫敗。她9月2日在 Casa Inc. 訴川普案中裁定,對法院先前在同一案件階段認證的全國性群體發布初步禁制令,阻止政府執行8月行政命令。這個群體涵蓋自2025年2月19日起出生、且父母既非美國公民也非合法永久居民的所有人。該群體及其受到的法律保護早於這項規定存在,如今成為新行政命令無法跨越的障礙。Boardman 寫道:「最高法院已經作出裁決:認證群體中的兒童『出生即為公民』。」她認為,政府最新的嘗試與大法官6月作出的裁決不相容。
USCIS 已正面承認這項裁決,並在綠卡資格網頁確認,除非政府日後成功爭取解除禁制令,否則不會對受禁制令涵蓋者執行新規。代表提起訴訟團體之一 We Are CASA 的法律主任 Shana Khader 在聲明中表示,政府「不會成功剝奪兒童享有公民身分的權利」。她說,這項裁決是該團體在同一法庭第三度擊敗政府。
誰能使用新程序?代價又是多少?
對不在受保護群體內的家庭而言,申請被定位為選擇而非義務。兒童必須在9月4日或之後出生於美國,出生當下至少有一名父母擔任符合規定的政府職務、雙親都不是美國公民,且自出生後持續居住在美國,才符合資格。在永久居留身分生效前,申請人必須正式放棄因父母職務而享有的任何外交特權或豁免權。
申請表格 I-485 的費用,依 USCIS 公布的收費表,紙本申請為1440美元,線上申請為1390美元。DHS 也修訂 G-325R 個人資料表,納入不申請新綠卡途徑、但可能仍須依現行法律辦理外國人登記的兒童。
沒有人,包括 DHS 自己,都能說明究竟有多少家庭受到影響。該機關表示沒有方法將這群人與其他簽證持有人分開追蹤。目前最接近的數字是國務院資料所列、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使團工作人員及眷屬超過12萬4000人;但 DHS 也承認,這只是上限,無法說明其中有多少家庭真正符合新規的更嚴格條件。
更大的法律攻防仍未落幕
這些文件上的變更,實際影響比表面看來更為重大。DHS 將登記視為這些兒童必須申請取得的身分,而非出生即擁有的權利,等於主張一群過去被承認為公民的人,如今應改被視為綠卡申請人——這正是目前在馬里蘭州及其他聯邦法院爭論的法律理論。隨著訴訟持續進行,司法部預料將決定對禁制令採取下一步行動,這項規定最終能影響多廣,未來幾個月仍可能出現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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