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假處理廢棄物案起訴34人 以「場址繞行」造假紀錄
卡車駛入合法處理場、拍下傾卸照片後載著廢棄物離開;檢方指控業者還在政府追蹤系統輸入不實資料

高雄 — 高雄檢方起訴34人及6家公司,指控他們涉嫌製造營建廢棄物已妥善處理的照片證據,實際上卻將廢棄物傾倒在農地。
檢方在週四公布的起訴書中指出,這起案件的手法相當簡單:卡車司機被要求駛入核准的土方及砂石處理場、將車斗傾起後不卸貨便離開,拍下看似已完成合法處理的照片。
這些廢棄物後來被運往大寮區一處農地。檢方表示,涉案人員先將土地挖深約4公尺以騰出空間,再傾倒1938車、約1萬8600立方公尺的廢棄物。
據指控,地主每車可獲得新台幣200元至400元,並被告知這些材料可用來墊高土地。
讓監管機制失靈的關鍵,在於合法處理場業者的配合。
檢方表示,兩處核准土方及砂石處理場的業者在處理聯單上蓋章,並在政府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系統輸入不實紀錄。檢方指稱,主嫌、姓黃男子支付費用給這些業者,讓所謂的「場址繞行」得以運作。
台灣的制度與其他地區類似,要求合法處理場所簽署聯單,以追蹤營建廢棄物的流向,並仰賴業者登錄實際收受的內容。一旦業者成為共犯,紙本紀錄確認的就不再是廢棄物是否確實處理,而只是表面上的合規。
檢方根據偵查期間查扣的聯單估算,3個月內涉及非法傾倒的卡車達4045車次,不法獲利超過新台幣6200萬元,約合197萬美元。
這些廢棄物來自公共工程。
起訴書指出,黃姓男子在2024年與一家營造公司簽約,負責處理高雄國際機場興建多層停車設施所產生的廢棄物。2025年,他又代表另一家公司,承接左營區社會住宅工程的類似廢棄物處理合約。
兩項工程都是公辦工程。處理費已經支付、聯單也蓋了章,但廢棄物最後卻被埋在鄰近地區的農地下方。
檢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黃男、其公司、兩處核准處理場的業者及其他涉案人員,並建請法院對黃男及其他關鍵被告判處4年10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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