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增343個戰略性高科技出口管制對象 企業須留意交易許可
新增對象涵蓋伊朗、俄羅斯、中國大陸等地;業者出口受管制貨品前,須依規定申請輸出許可。

台灣經濟部國際貿易署10月22日公告更新「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管理名單,新增343個實體,並移除90個實體。新增對象涉及伊朗、俄羅斯、墨西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土耳其及中國大陸等地。主管機關提醒,國內業者出口相關受管制貨品給名單所列對象前,須依規定申請並取得輸出許可。
根據中央社10月22日報導,國際貿易署表示,此次更新是為防止武器擴散並配合國際制裁,經跨部會審查後辦理。名單主要參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及友盟國家的制裁與管制資訊,截至公告時,列入名單的實體及個人已超過11,660個。
貿易署指出,國內廠商若要將受管制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給名單所列對象,應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並取得輸出許可證。海關也將配合執行邊境查核,若業者未經許可出口相關貨品,貨物可能無法放行。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主要涉及可能用於軍事用途、武器擴散或其他受國際規範限制的產品及技術。實際是否需要申請許可,仍須依貨品分類、技術規格、交易對象及適用法規判定,不能僅憑收貨方所在國家就直接認定所有交易均被禁止。
對台灣科技與製造業而言,出口管制可能增加企業在客戶審查、交易文件、貨品分類及供應鏈管理上的合規工作。半導體設備、精密儀器、電子零組件及其他涉及管制規範的產品出口商,應定期核對最新名單,並保留客戶查核及申請許可的相關紀錄。
企業也應注意,名單新增或移除可能影響既有交易安排。若客戶、最終使用者或中間商涉及受管制對象,業者應先確認適用規範及主管機關要求,再安排出貨,避免因程序不符而造成延誤或法律風險。
此次名單更新反映台灣持續配合國際出口管制與防止武器擴散的政策方向。後續企業應以國際貿易署正式公告及最新名單為準,必要時向主管機關確認貨品分類、許可條件及交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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